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价监督体系
林志明
(中科院老科协理化所分会)
据北京市政府最近公布的“关于推进居家养老健康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中的报道,截止2017年底,北京市常住老年人口358.2万,占总人口比重为16.5%;其中,户籍老年人口333.3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4.5%,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的16.72%,完全失能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的5.5%。
从目前的老年化实际发展情况看,社会人口老年化正逐年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养老院、敬老院、商业医养结合养老社区)远难于满足实际需求,社区居家养老将是主要的养老模式,这与我国的国情也是相符合的。
这么多年来,中央政府和北京市政府非常重视老年养老事业,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并逐年增加财政投入。
北京市于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北京市居家养老体系条例》。还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老发展规划》、《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十条政策》等与养老相关的政策措施。
市政府财政也进行了资金投入。仅2017年,市财政养老服务资金预算12.81亿元,较2016年增加1.93亿元,增长17.7%。2015-2017年,北京市级财政共安排了26.24亿元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北京市政府同样采取了许多对应的和创新的具体措施,比如:
推进建立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在居家上门医疗服务的发展方面,北京市将完善支持政策,调整和完善居家医疗护理服务价格,扩大医疗护理服务医保报销范围;同时,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为医护人员及患者提供医责险等保险措施;
与此同时,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65岁以上常住老年人提供包括免费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优先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符合优待政策的老年人免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为老年人提供出诊服务等措施,推进居家养老健康服务。
以上这些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和措施的实施,确实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解决了许多实际生活问题。
目前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实施或推进,是市、区老龄委统筹协调,由相关的部门分头在做,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也存在着跨部门的协调、效率和效果的问题,缺乏对推进的项目进行有效的追踪、评价、监督。所以,除了制定相关的养老服务政策和措施外,还需要加强监督管理、效果的检查评价。
因此我们建议:建立一个有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追踪评价监督体系。在市、区政府的领导下,由老龄委牵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第三方咨询评估单位三方组成监督评价工作小组,对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措施的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实现长期有效的监督管理,以此来强化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提高养老服务效率和质量,使这项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