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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圆明园国殇纪念馆的再建议

2018-08-24 14: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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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柏懿

(中科院老科协力学分会)

  2010年,时值纪念火烧圆明园150年之际,力学所退休研究人员张双寅、周家汉、尚嘉兰和王柏懿曾提出在圆明园建立国殇纪念馆的建议。7年时间过去了,我认为这个建议仍未过时,而且实施更具可行性,依据如下:

  1.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发展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城市的战略定位,强化了首都的核心功能,其中包括全国文化中心,要实施人文北京的战略。圆明园国殇纪念馆可以作为北京文化的一张名片;

  2.随着近年来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工作的不断推进,许多低端产业的撤出和违章建筑的拆除,包括圆明园北侧的不少违建,从而为纪念馆腾出了建设用地;

  3.目前,圆明园内的全景已“复原”。据报道,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郭黛姮教授率领60人团队,历时10年完成了圆明园的虚拟再现,实现了景观数字化重建。这为建设一个现代化场馆奠定了基础。特别是,近日《北京城市总规划(草案)》已经公示,其中提到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强化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特色”,这里涉及到世界遗产及文物、历史建筑等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等问题。

  因此,希望有关部门考虑建立圆明园国殇纪念馆的建议,其理由说明如下。

  一、背景

  北京市已经提出了“迈向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建设目标,近日公示的《北京城市总规划(草案)》的亮点之一是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其中特别提出了“旧城、三山五园”这两大重点区域。要体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风貌,如何在传统与现代、发展与继承中塑造北京新名片?众所周知,北京是周口店“北京人”的摇篮;北京具有三千多年的文明史,是中国辽、金、元、明、清五个朝代的首都;特别是在明、清两个朝代,北京已成为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北京深厚的文化底蕴不仅体现在它是一座文化古城,有故宫、天坛、长城之类的古建筑,还有被烧毁的圆明园遗址。

  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入侵圆明园,经过一番野蛮抢掠后,于10月18日放火将凝聚着中国人民无限智慧和血汗的圆明园焚毁。从此,圆明园废墟成为所有中国人民心中永远的伤痛,也是整个世界文明社会永远的悲哀为此,我们建议在北京建立圆明园国殇纪念馆,站在“审视历史”的高度,本着“记忆责任”的精神,总结与缅怀过去,展望和构建未来,以期达到激发中华民族的爱国热忱、凝聚各族人民的勇气力量投入复兴中华千年大业之中的目标。

  所以,尽管圆明园的盛世园林、华美建筑和珍藏文物不复存在,但圆明园及其被毁本身已构成为世界历史的一部分。因此,建立圆明园国殇纪念馆将可以为作为世界城市的北京提供一个独具特色的新元素。

  二、建立圆明园国殇纪念馆的目的与意义

  1.保护、整修和利用圆明园遗址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

  圆明园不只是一处离宫御苑,也是一座博物馆。它是建筑博物馆,园林艺术博物馆,更是文化艺术博物馆。圆明园是中国园林史上最为华彩的那一段乐章,记录着中华民族的强盛与辉煌,而圆明园遗址则展示着中华民族曾经遭受的劫难与屈辱。它犹如《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所述的“罕见且无法替代的财产”,应当得到保护、重整和利用,我们有责任“通过一切适当手段,特别是教育和宣传计划,努力增强本国人民对文化遗产的赞赏和尊重”。 如今,民族复兴的号角正在嘹亮地吹响,面对这承载着中华民族骄傲与哀愁的圆明园,我们能做些什么?是主动修复那曾经的华美梦境,还是被动保存这遗留的断壁残垣? 我们主张在圆明园遗址公园地域上建立国家级“圆明园国殇纪念馆”,维护、增进和转播保护历史文物的理念,从而更好地发挥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激励青少年一代奋发自强,使中华民族永远昂首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2. 火烧圆明园的国难事件应该永远纪念

  我们中国人民对圆明园有着深厚的骄傲而悲愤的感情。早在30年代,革命先驱者李大钊先生曾写过悲愤的诗句:“圆明两度昆明劫,鹤化千年未忍归。一曲悲笳吹不尽,残灰犹共晚烟飞。”新中国建立后,周恩来曾三度阻止圆明园被滥用,使圆明园遗址得到了有效的保护。1980年张爱萍将军游览圆明园遗址后填词抒怀:“怒目看废墟,不齿联军仇。整修整修,还我山河锦绣。”王昆仑先生曾赋诗曰:“对此真应大笔书,国仇民恨敢模糊?振古兴今非易事,心齐万众有前途。”1980年,以宋庆龄、沈雁冰、许德珩、荣毅仁等为代表的1583名老前辈、有识之士联名发出《保护,整修和利用圆明园》的倡议,对圆明园遗址的保护起了巨大作用。1988年,国务院正式批复圆明园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年10月6日是英法联军劫掠与火烧圆明园150周年纪念日,是中华民族的国殇日。因此,建立 “圆明园国殇纪念馆”,展现圆明园劫难史实,告诫后人勿忘国耻,“以史为鉴,可知荣辱”。这是对这个国难事件最好的、永久的纪念方式。

  3.圆明园遗址具有举世无双的文化价值

  圆明园是中国最辉煌的历史文化建筑之一。它是历经清代盛世三朝150余年建成的,在历史上独一无二,在世界上驰名中外。它是集中、西方建筑艺术之大成的园林艺术建筑群,号称“万园之园”。它继承了我国三千年的优秀造园传统,汇集了我国古典园林艺术优秀景观,是我国清朝鼎盛时期最宏伟的大型园林。它体现了辉煌的中华民族建筑艺术,是中国劳动人民的无以伦比的聪明才智的结晶。不仅如此,作为离宫御苑,圆明园已成为清朝中后期事实上的政治与行政中心,其中珍藏着大量书籍(如《四库全书》、《古今图书集成》、《四库全书荟要》等)、绘画、历史档案等无价之宝。圆明园的辉煌和成就不仅享誉中国,而且驰名世界,如法国作家雨果所说它是与希腊巴特农神庙、埃及金字塔、罗马斗兽场、巴黎圣母院一样的 “一个世界奇迹”, 圆明园“一切都是属于人类的”。圆明园的历史文化价值举世无双。无论从历史、艺术角度来看,还是从科学角度来看,它都是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而且具有珍稀性和不可再生性。建立“圆明园国殇纪念馆”势将更好地保护、展示和利用这个举世无双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

  4. 建立“圆明园国殇纪念馆”是建设人文北京的需要

  北京市提出了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国际一流世界城市的远景蓝图,因此要注重打造自身独特的文化软实力。北京有着三千多年的文明史,是中国辽、金、元、明、清五个朝代的首都,因而具有无可比拟的人文优势和深邃厚重的文化底蕴。这在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实属罕见,所以它在世界上有极高的知名度、独特的吸引力以及强大的亲和力。作为北京“三山五园”之一的圆明园,是人类文明史的璀璨的一页,具有巨大的世界影响力,而圆明园遗址则是中国近代重要史迹,具备代表中华民族辉煌和耻辱历史的两重性。建立“圆明园国殇纪念馆”,可以为北京提供一个绝无仅有的新标志,还可以形成一个新的融合教育、科研、游览、休闲等复合功能的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从而有效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深化城市特色。

  综上所述,建立“圆明园国殇纪念馆”具有十分重要和现实的意义。

  三、 建立“圆明园国殇纪念馆”的若干具体建议

  1.国殇纪念馆必须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我们国家需要建立国家级国耻日纪念馆,并使之成为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圆明园遗址本身就是一座国耻纪念碑。但是我国尚无纪念这段惨痛历史的国家级纪念馆。我们认为,应该建立 “圆明园国殇纪念馆”,突出“劫难、国殇”的主题,以提醒人民不要忘掉圆明园罹难史。这种宣传教育功能应当制度化,并逐步纳入国家的教育体系。在国内,南京有“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北京有“抗日战争纪念馆”,它们在对民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方面均已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国外,许多国家都有这样的国耻日 (Day of infamy)纪念馆:美国珍珠港的亚利桑那纪念馆(USS Arizona Memorial),以色列的大屠杀纪念馆(Yadvashem, Holocaust Memorial Museum),波兰的奥斯威辛集中营纪念馆(Auschwitz Memorial),澳大利亚的战争纪念馆(War Memorial),加拿大的实质战争纪念馆(Virtual War memorial),美国的越南老战士纪念馆(Vietnam Veterans Memorial)等。这种强调民族应有“历史记忆”的做法是值得借鉴的。

  2.国殇纪念馆应建成为北京市又一个标志性建筑

  近年来,圆明园遗址公园以遗址保护为前提,通过对山形水系、园林植被的整体恢复和建筑遗址的发掘整修,使其具有了一定的公园游览休憩功能;同时通过遗址废墟、复原模型、照片图片、展示匾牌,使游人在游览过程中受到了爱国主义教育。然而,圆明园遗址公园的现状并不能令人满意,缺乏强烈震撼人心的影响力和厚重沁入人心的感染力。诺大的一个公园,人们能看到的所谓遗址就是那些“仅剩”的石柱、拱门,甚至还让人误解西洋楼、大水法就是圆明园的辉煌。遗址公园里现有全景展览室规模甚小,内容单薄、模式落后,其中的复原沙盘模型已过时陈旧,缺乏现代化手段包装,展示力度太差。这种状况显然和圆明园遗址是全世界人民共有的文化遗产的地位不相适应。圆明园国殇纪念馆应当按照标志性建筑的水准来建设,使之真正成为北京作为世界城市的一个独特品牌,又一个文化标志。

  3.建设国殇纪念馆应符合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与条例

  建立国殇纪念馆是符合我国相关的法规、条例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这些文件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开辟参观游览场。这对于加强保护圆明园遗址及圆明园文物,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均具有重要意义和促进作用。建立圆明园国殇纪念馆也符合文物保护的国际宪章和公约,例如“国际文物工作者理事会”于1964年制定的《威尼斯宪章》,1972年制定的《巴黎公约》,1976年制定的《内罗毕建议》,和1987年制定的《华盛顿宪章》;以及“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于1972年制定的《佛罗伦萨宪章》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于2005年制定的《西安宣言》,等等。

  4.国殇纪念馆要具备收集、展示、贮藏文物和研究圆明园学功能

  依据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对圆明园遗址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通过建设圆明园国殇纪念馆这一方式全面地保存并延续文化遗产的真实历史信息,完整地发掘并展示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作为国家级的博物馆,圆明园国殇纪念馆将收藏并展示有关圆明园园林、建筑及火烧圆明园事件的历史图片、文献资料,充分发挥社会教育功能,宣传与传播爱国主义思想以及中国园林与建筑艺术的科学文化知识。对于散失的文物,组织国内外“寻宝”活动,对收藏在国外博物馆的圆明园文物,力争无偿索要回来;如若不能亦应从事翻拍复制工作。我们在这里提倡圆明园学研究,是发展中华文化,服务于中华民族复兴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

  5.形成现代化的“圆明园国殇纪念馆”管理体制

  “圆明园国殇纪念馆”应当按照现代化的理念、方法进行管理,要提高圆明园遗址公园的管理级别,建立国家博物馆级别的管理与财务制度,建立具备专业资历的管理与科研队伍,形成经过专业培训的志愿者队伍,取消园中园的收费制度,“圆明园国殇纪念馆”可免费参观(在国外,国耻纪念馆都是免费开放的)。特别是建设“圆明园国殇纪念馆”应时刻秉承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统筹规划,合理部署;以足够的耐心和恒心,将每一个环节做细做精做实,而不应出于近期政绩、经济效益等的考虑而急于求成;应该循序渐进,随着研究工作的进展逐步发展充实展览内容。例如,包括文物展示室、虚拟现实(VR)放映厅等。至于建馆选址则需要综合多方意见才能确定,可以有两种思路:其一是在保护范围的核心区以外择地而建,这样可以设计一个前卫的但又和遗址风貌协调一致的现代化建筑,具备多种先进的展示功能,亦可将圆明园管理处和其他的经营单元设在纪念馆内,从而确保圆明园历史文化遗产原貌的完整性。其二是依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所述的对于国有不可移文物“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在园内复建一个清朝建筑风格的场馆,再现当时圆明园典型园林建筑场景并达到“合理利用、一举两得”的功效。

  我们建议建立国家级的圆明园国殇纪念馆,是希望进一步提高圆明园遗址公园的文化品位,使之成为北京世界城市的一个标志性的独特品牌,即不仅是参观者游览休闲的景点更是追忆历史,凭吊国难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