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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医疗改革的若干建议

2020-06-28 15: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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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涵 班守正 吴汉基 蔡金荣 张丽荣 罗福山

张新民 周锦玉黄永年 庞红勋 殷秀兰 袁永明

(中科院老科协国家空间科学中心分会)

  本建议要求加强国家医疗保健行业管理,取缔、取消一些违背民意的不合理医疗行为和制度。因为,当今在市场经济利益驱动下,医疗保健卫生行业产生的种种乱象,已经严重背离了“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成为不可低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了阐明建议的依据,本文用较长的篇幅阐述医疗保健的社会性质定位和目前存在的乱象。

  一、医疗保健的性质定位

  医疗、教育和养老是广大民众最关心的三件大事。特别是医疗保健,关系到每一个民众的切身利益,健康生存是最大的人权保障,所以先进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也是评判国家稳定、社会和谐、人民幸福指数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

  古今中外,医生都是最高尚的,最受人尊敬的职业人群。中华民族有着 “医者,仁心” 的优良医学传统:“悬壶济世”治病救人的医风、医德传存数千年,许许多多扶危济贫、起死回生,不追逐名利的故事流传民间;神农尝百草,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孙思邈等无数先贤,被尊崇为医学始祖、医圣、医仙、药仙,成为后世师表。在中世纪的欧洲,医生也同样是最受人尊敬的群体,具有和神父同等的地位,是救人的圣者,因而被称为“白衣天使”。起源于欧洲文艺复兴时代之后的现在医学,基于人体构造学以及生理、生物学的科学指导,形成了服务于人类健康保障的医药卫生科学技术体系:先进的诊断设备,病理明确、用药准确的疾病预防和治疗,生活、运动、饮食节律的科学指导,保障了人们的健康,使人的平均寿命大大提升,现在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

  *执笔:张玉涵

  人均寿命已经超过80岁。中国1949年前,人的平均寿命不足35岁,新中国成立70年来,人民生活与环境条件的改善,医疗水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的平均寿命也逐年提高,现在已达76.1岁,北京男性平均寿命78.3、上海女性平均寿命82.4,分别位列全国第一。

  以上事实证明,医学发展与人的健康息息相关,医生这一神圣职业,在现代社会中显得更加崇高、伟大。“人命关天”对于一个病人而言,医生就是掌握自己生死大权的“天使”是自己的“再生父母”;对于医生本人而言,责任重大“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必须兢兢业业,为病人生命负责。所以古人提倡的“医者,仁心”、“悬壶济世”在今天同样是必须弘扬光大的医德、医风,医疗机构、医疗人员以救死扶伤为己任。所以,医疗保健和教育、养老一样,都应当是服务于广大民众的社会公益事业。

  二、我国医疗制度的变迁与医改

  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党和政府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发扬同心同德、锐意进取的奋斗精神,实现了中国社会由封闭、贫穷、落后和缺乏生机到开放、富强、文明和充满活力的历史巨变;实现了人民生活水平由贫穷到温饱,再到整体小康的跨越式转变;实现了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综合国力不断提高、民生得到极大改善,14亿中国人民迎来了一个繁荣、昌盛、和谐、稳定的新时代。但是,在看到改革开发所取得巨大成就的主流时,同样也注意到一些带给社会负面效应,随改革洪流泥沙俱下,难免有一些非主流失误,其中医疗、教育改革的某些失误,影响尤为突出。

  回顾新中国成立之初,当时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就明确了教育、医疗的基本性质是社会公益事业。当年毛泽东主席再三强调,不能以赚不赚钱来看药品医疗,他说:“医药是为人民服务的,药品是保护劳动力的,不能以药品能否赚钱来衡量医院的作用。”因此,虽然新中国刚建立,国家还很贫穷,但是却以各种不同方式,建立起了新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广大民众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从1949到1978的30年间,大力建设基础医疗设施,培养医务人才,逐步完善医疗卫生和医药生产管理制度,使得各阶层人民“病有可医,老有所养”人民健康水平迅速提高,到1978年,人的平均寿命接近70,比起解放前的35岁翻一倍。

  到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总人口超过11亿,延续30余年的医疗费报销制度成为各单位、各部门沉重的财政负担,跟随改革开放大潮,医疗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但是,如何改?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不同的争论意见,主要分歧在医疗、教育、养老三大社会公益事业的性质上。有一部分人积极推动改革的全盘西化,鼓吹市场经济是促进社会发展的主流,主张医疗、教育、养老也应纳入市场经济体系。1994年,首先在个别地方开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试点,为全国医疗制度改革探索经验,由此揭开了“医改”序幕,其目标是“为了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保每个人,包括弱势群体都能享受到政府的医疗服务”。在其后十年的改革中,卫生医疗改革和教育改革一样,按市场经济规律经营学校、医院和药品,全面推向市场化,取消政府对医院、学校的拨款,自营自建、自负盈亏;企、事业单位取消新中国前30年的“医疗包干”制度,逐步转成社会劳动保险医疗制度;行政部门公务员、高级干部和一些特殊人群依然保留公费医疗;广大农村则推行农民自愿基础上互助共济的农村合作医疗,三种模式组成中国特色的现行医疗制度。事实证明,这样的“医改”事与愿违,明显地违背了初衷:“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保每个人包括弱势群体都能享受到政府医疗服务。”反而进一步扩大了资源配置的不均,扩大了享受医疗服务的不公平。继续享受公费医疗的人群全部报销,大病小病一分钱不花;社会医保群体,全国各地规定各不相同,花样百出,按市场化规律怎么有利于政府财政支出、有利于保险公司,有利于赚钱盈利,就怎么规定,诸多限制滑稽可笑。例如,某种病能报销,某种病不能报销;好药、特效药、能治病的药得自费,便宜的,能报销的药不治病;工龄、工种、级别不同,能够报销比例不同等等……农村合作医疗,既没有给农民带来实惠,由于药价飙升,反而增加了看病难。

  为什么立意尚好的“医改”,会遭到民众普遍诟病,其根本应是“市场化”的指导思想动摇了医疗公益性的本质,从而导致改革带来资源配置的更加不均,医疗服务的更加不公平:市场化使得医疗设备、人才资源都流向大医院、好医院,好医院良性循环,越来越好!小医院不具备吸引力,资源少,人才缺,恶性循环,越来越差;民众看病当然希望找好医生、好医院,于是好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国家的医疗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合理利用;另外,三种制度并存,造成当官的看病方便,普通民众看病难,弱势人群、农村老百姓看病更难。这种不均、不公正在演变成和谐社会中潜在的不稳定危机。

  可是,现在却还有一部分人无视现实,依然从商人的角度,继续鼓吹医疗改革的市场化、商业化运作。例如,2018年7月16日,在具有政策指导性作用的《经济参考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公然认为:“养老、教育、医疗健康等领域的刚性需求呈爆发式增长,有望成为我国拉动内需的‘三驾马车’。”这显然代表了那些在“医改”中,捞得盆满钵满的“商人”利益,他们好像发现了大金矿,把14亿中国民众的医疗健康、教育和养老需求,看成是他们赚钱的巨大市场,以最大化的赚钱盈利为目的,进一步“坑民、害民”所谓拉动内需的“三驾马车”实质上是中国民众头上,新的“三座大山”。深化医疗改革的当务之急,是在市场化道路上“刹车”,本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以创新思维,让“医改”回归到:“让每个人,包括弱势群体都能享受到政府医疗服务。”的正确轨道上来。

  三、当前医疗保健系统的不正之风

  在改革开放的大形势下,实施医疗卫生方面的改革本身应是一件好事,在改革进程中也有许多新政策、新制度,起到积极作用,对民众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等各个方面发挥作用。例如,2002年爆发“非典”疫情,在各级党和政府的有效组织下,取得了对抗疫情的决定性胜利,这充分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是,由于‘医改’对医疗卫生服务事业性质定位的错误,导致医疗保健系统出现违背医德的若干不正之风,也是民众能够直接感受到的事实。

  2018年底,一篇由《南方周末》记者发表的文章《医院病了》引起热议。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据实暴料了全国各地频频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通过对一些典型“医患纠纷”的实地调研,对现在医院以盈利为目的“过度医疗”、“开单提成”、“收红包”以及“医院院长的权与责”等进行了揭露,并指出隐藏在后面的,违背良心和医德的市场交易时,作者质问到:“过度医疗害了谁?”伤害的不仅仅是病人利益,还有医学本身,医生如果一味忙于赚钱,专家变商人,最后导致业务荒疏……

  2019年1月,一篇《究竟谁病了?》的网文,再次轰动。作者宣称自己是一位三甲医院的科主任医生,他理直气壮地向前文作者提出三个问题:“是谁把医院推向市场?取消政府对医院的拨款?”、“是谁制订的医疗收费价格,药品价格?”、“是谁制定的‘医保’病人的自费水平?”这位科主任自问自答,用自身科室为例,详细讲述了医院市场化改革的种种乱象:

  首先是把医院推向市场,停止了给医院拨款解决医院运行费……医院必须自己挣钱来搞建设、发工资,否则医院立即会停止运转。这等于是把原来毛爷爷时代建起来的,属于全民所有制的公立医院,承包给个人,一夜之间变成某些人拿去赚钱的资本;医院以科室为核算单位,独立核算,每个科室必须要把人员工资、奖金,以及办公费、设备折旧费、医院管理费、人员进修费、学习费、独生子女费、夜班费、加班费、传染病补贴费、服装费、医疗用房折旧费等等通通挣回来,而且还要上交盈利,如果科室挣不回来,室主任就得扣工资、奖金。科主任依葫芦画瓢,再下包給每个医生,如此层层“包干”逼迫医生们为了保工资、挣奖金,不得不努力创收,多收病人,多开大检查,大处方。在这种纯商业运作模式下,医院成了商场,医生成了商人。更可怕的是,由此发展出了某些医院把科室外包给社会上不懂医学,只懂赚钱的商人去经营,医院坐收渔利,产生出臭名昭著的“莆田系”,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让广大民众“谈医色变”,心存疑虑,深怕成为“莆田系”的下一个受害者。

  第二个问题是医药市场化。医药作为商品,医药广告满天飞,虽然政府物价部门对医疗费和药价实施管控,但并不妨碍中间药商赚得盆满钵满,中国人口众多的医患需求,造就了一大批千万、亿万富翁。病人使用的药价,高出药品出厂价数倍、数十倍。医院为了保证自身的利益,药品加价不做‘亏本买卖’,明文规定:医生对病人用药时,谁救人,谁收钱,医生救人,医生收钱,收不回钱从医生工资中扣,所以,“医院门前见死不救,病人不交钱就停药”在今天司空见惯,所谓“悬壶济世”的医德荡然无存!

  第三个问题是医疗主管部门制定的社保医疗。社保局绝无半点替病人考虑的救死扶伤精神。首先,病人入院时,要自己交够押金,社保才能支付,个人押金用完,社保一分钱不会多出,医院对病人立即停药,爱死不死,没人过问!病人家属什么时候再交钱,什么时候再恢复治疗;如果病人“医保”份额超出上限、住院时间超过上限,社保也不再出,如果超出由医院自付。医院不是慈善机构,绝不会‘傻’到为患者倒贴!所以,患者没钱看不了病,钱不够就被撵出医院。这和旧中国的民谣“衙门朝南开,无钱莫进来!”有什么区别?“医改”连起码的人道主义精神都丧失殆尽!

  感谢这位科主任医生用自身做例子,揭示出真实的医院内幕,并指出医院种种乱象的本质是政府“医改”政策全盘市场化的后果。其实,人人都有亲身感受,今天人们走进医院,再也看不到医生、护士带给病人的温馨,只有冷面冰霜的打针、送药小姐;不挂听诊器,不看人,只看化验检查单,按教科书开处方,三句话走人的医生。许许多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咄咄怪事,在医院随处可见,例如:

  1.医院护工的使用

  不知道从那一天开始,医院里派生出一个新工种——“护工”。这些着装五花八门、男女老幼混杂的护工们,堂而皇之地走进病房,扛起了病人的护理工作。护工由病人提出要求,医院的管理公司指派,工资每天180~200元或者更多,由病人自费,医院抽成。一个重病或年老病人,因为使用护工,就额外增加一笔不小的开支,弱势群体还敢进医院吗?再说,这些护工和其它行业的农民工一样,大都是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任何医疗卫生常识培训的农民,他们做一天,得一天工资,为了多挣钱,一个护工可以同时监管几个病人,拿几份报酬,而且每天都可能更换护理对象,今天是这个病人,明天是那个病人。请问,医院病房本来是高度隔离的无菌区域,难道医院就不怕病菌污染,就不怕病人的交叉传染?护工们把病房当成“家”,吃、喝、拉、撒与病人同一室,就不怕传染?护理学是医学的一个专业学科,医院就那么放心地交给不懂医学的农民工去做?医院“护士”用来干什么?什么叫护士,就是“护理”之“士”,护士不干护理,还叫护士吗?中国医学界的“南丁格尔”奖是颁给护工,还是护士? 显然当前医院护工制度,纯粹是市场化、商业化的产物。

  2.医院开公司,搜刮民脂民膏

  医院为了创收,为了多赚钱,开办形形色色的公司,把一些本属医事服务的工作、器材设备分离出来,强加给患者自付,强卖强买。我们单位一位老人,不小心摔一跤,照片显示腰椎轻微骨裂,医生要求家属先去医院买一付支架(附图),一个硬塑料壳1400元,医生说:“不买医院的,其它不规范,病情恶化后果自负!”支架买了,医生只开了一只医院自制药膏完事,病人回家,卧床2个月好了!那付支架使用累计不足10天,就成废物!请问这种用品为什么必须要患者购买?为什么医院不能租借?成本几元、十几元的东西,凭什么要1千多元?这类强加给患者的额外负担,医院良心何在?这类极不规范,违背医学常识和医德、医风的不当行为,只有改革后的医院里才会有!

  3.医院大门朝南开,没钱、没权别进来

  本来,医生在患者眼里是救难者,患者在医生面前不存在贫、贱、高、低,只有病症轻重,“因病施救”是医生的天职。可是,现实却并非如此,因人“下菜”,在中国司空见惯!例如:2016年,我单位一位老专家(九三学社会员),因骨折住进北京一家著名三甲医院,先被安排在一间七人病房里,加铺,护工费每天自费220元。后来,“九三学社”和单位出面打招呼,马上給换到单人间,给予特殊照顾。一样的病人,前后两种待遇,让这位老专家、民主人士感叹万分,他幽默地说:“一下变个样,突然住单间,太孤单!不习惯了!”中国人生病,得什么病,还得看自己的等级够不够!这是何等的离谱啊!

  4.不合理的挂号(医事服务)费

  医院取消挂号费,改收“医事服务费”,大概应当算是2017年“医改”最具亮点的新闻。这里姑且不说医院原来收取挂号费是否合理,就说这一改革的目的到底是为了减轻民众负担,看病难的问题,还是为了医院增加收益!北京人大概还记得:改革前三甲医院挂号费是:知名专家14元,正主任医师9元,副主任医师7元,主治医师5元;改革后的医事服务费:知名专家100元,正主任医师8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治医师50元。现在患者挂号,费用名称变了,但同样是获得一张挂号条,前后对比,最多的增加了10倍,这能算“取消”吗?是减轻民众负担吗?官方(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对此的解释说,医事服务费制度的设立有利于控制费用和成本管理,取消15%的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由卖药品、用耗材、大检查、多化验等渠道获取收益、保障运行,转变为通过提供科学合理优质的诊疗服务,来获得收益、保障运行,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导向,不过多增加患者负担……这意思是,挂号虽然多给钱了,但医药费、检查费等等降低了,医生服务更好了,所以是患者得利了!

  事实果真如此吗?请问:现在从医院拿药的医药费降低了多少?降低15%能和增加10倍平衡吗?改革前100块的药,改革后10块能拿到吗?医院的检查项目价格降低了10倍吗?改革后提供“科学合理优质诊疗服务,”那就是说,改革前医生看病就不“科学优质”!这岂不是对广大医务工作者的诬蔑吗?另外,病人住院时,各种费用一列长长清单,连一块纱布、一只棉签都不会漏下,那每天还要收100的医事服务费又是用在哪?患者开同一种药,为什么知名专家的医事服务费就要高出主治医生一倍,难道知名专家开的药比主治医师开的更有特效?关于医事服务费的种种不能自圆其说的解释,根本掩盖不了多赚钱、多盈利的目的。2018年8月人民日报刊登某记者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15个月来,仅调整医事服务费报销政策一项就减少个人负担6.76亿元,进一步推动了医疗改革的实施,减轻了群众负担。” 这种弥天大谎让人惊讶!不知道是哪些“群众”感觉到了负担减轻?

  人吃五谷杂粮,总得生病,生病就要找医院,这是社会的刚性需求。所以,在医疗方面,即使再不合理的规定,民众也只能认!再大的谎言,群众也只能忍!不过,我们不能不提醒某些当权的“医改”政策制定者,民众心中怒火的长久积郁,一旦爆发,酿成社会动乱,可能就不是简单的“医闹”了,你们可能就是被送上历史审判台的第一批罪人!

  5.医事服务费差异化,加大资源配置的不公平

  医事服务费的不公,还有一条:同样的病,找不同医院、不同医生医事服务费有高有低,差距大1倍,而且还没看病,就先收费,不管什么病,只看医生职称高低。正如方清平的一段单口相声中的那个一病两看的笑话:“完了!完了……”、“废话!医生说你有病,专家说你没病……”让人笑不出来,只想流泪!艺术来源于生活,现实中,确实有那种现象:头天是普通医生,说你“病的不轻!”第二天同样一个医生就是专家,说你“没病!”。

  北京市一级、二级和三级医院挂号收取的医事服务费一般要相差10~30元。市卫生计生委主任xxx在解释这种差异时,说是为了“体现医生劳动价值”,“有利于推动分级诊疗格局的实现”,“可以有效引导常见病、慢病患者分流”这些完全基于以钱为导向的思维,忽视了更重要的“人权”问题,忽视了对医生尊严的维护。请问:医疗卫生系统医生职称评定难道没有统一标准?三甲医院医生就比普通医院医生高人一等?这种规定难道不是对广大一、二级医院医生的公然歧视?再说,患者看病,当然要找好医生,希望有更高的准诊率,花钱能治病,这种差异化医事服务费不正是向患者暗示,哪个医院好,哪个医生好吗!又如何能够疏导分流患者呢?反而会把更多患者导向去三甲医院,资源更向三级医院集中,人为加大了医院之间的差距,这完全与“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医改”初衷背道而驰。

  6.特需门诊制造特权阶层,鼓吹金钱万能

  现在各级医院都设有特需门诊,医事服务费高出一般门诊数倍、数十倍。据说,有的知名医生的特需挂号高达上千。医院对特需门诊的解释是 “解决患者看病难,分流一般门诊的压力”只要多出钱,看病就不难了。显然,这完全是以“经济杠杆”调剂需求的产物,是为新兴权贵、富人服务的,这种做法完全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是在加深社会的阶级分化,不符合共产党人的初心。而实地调查证明,有相当一部分特需门诊患者还是普通民众,完全是被逼无奈,不得不忍痛,出高价去看病,就像每年春运,农民工不得不买高价车票回家一样。这种赤裸裸地从患者身上抢钱的做法,已经丧失了一个公正、和谐社会的基本道德!广大民众敢怒而不敢言。

  四、深化医疗改革的一些具体建议

  造成医疗卫生系统诸多乱象的根本原因是,对医疗事业性质定位错误。所以,当前深化改革的首要任务是恢复医疗卫生社会公益事业的性质,具体建议是:

  1.恢复医疗公益性质。各级医疗机构收归国有,由地方卫生厅(局)或中心医院统一管理,医院恢复事业单位编制,由国家社会保障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来支持医院运行费,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及医院基础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费。

  2.医院赢利只用于提高医生的奖金和福利待遇,以提高医生报酬,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激励医生的积极性。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树立救死扶伤的“悬壶济世”精神。

  3.撤销医院下属一切为创收赚钱的商业化公司和机构,某些非医疗服务商业销售门店,回归社会,与医院脱钩。

  4.均匀医疗资源配置。同一城市(区)的医疗系统组成联合体,较少行政编制,各级医院联合运行,资源共享,各职称级别医生由联合体统一调配,大小医院同工同酬;大型医疗检查设备共享共用,统一定标,统一核算;严禁医院、科室外包给私人个体经营。

  5.加强医药生产与销售管理。在允许药品生产厂家在严格控制价格和质量前提下的自由竞争,减少医药供应的中间环节,由政府监管调控,医院应从直接生产厂家采购药品,保证医院药价不高于市场药店价格,确保病人享受到合理的医药价格实惠。

  6.彻底改革就医门诊流程。既然是取消“挂号费”,那么挂号就不应该收钱,医事服务费应当接受医疗后,据实缴纳。所以建议:在市(区)医疗联合体下,建立智能医事管理系统,改挂号制度为分诊制度。具体做法是:①在全市(区)医疗联合体的各级医院同时开放分诊窗口,初诊患者持就医卡到任意医院、任意分诊窗口分诊;②由普通医生替代“挂号员”对患者预诊,并根据预诊,按症需求,分配不同医院(本医院优先)科室、不同级别的医生门诊;③门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做出检查和治疗或转诊、会诊、住院等处置意见;④患者根据最后一步的就诊结果,到缴费处持就诊卡和社保卡结账,按患者享受医疗全过程的缴费清单交费,包括:医事服务费(分诊、门诊、会诊等等)、检查费、药费、医院管理费等等。⑤针对很大一部分慢性病、老年病长期服药患者,需要定期开药的情况,设立免医事窗口。患者只开方取药,没有其它医事服务费,开方的医事服务费,不应高于主治医生。⑥复诊患者的二次复诊,由门诊医生直接预约。

  新的就医流程的好处是:①避免了患者看病挂号的盲目性;②保障了医事服务费的名副其实;③体现了各级医院相同职称医生的同工同酬;⑤真正做到了患者分流。大部分复诊、开药病人无需再占资源;初诊在哪儿“分诊”都一样,无需一定要专去某医院,找某医生;⑥分诊把关,保障了看病医生专业对口,彻底根除了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的现象;⑦各级医疗资源被得到充分利用,最大限度地提供了民众就近就医,对症就医,找准好医;⑧全市(区)统一分诊,提高了医院病房床位的有效利用率;⑨降低了因误诊或待诊,延误患者治疗的事故;⑩更好体现了各级职称医生的技术价值,并保证了医生合理的劳动强度。

  7.取消特需门诊,全体公民享受同等医疗服务。因病施医,杜绝走后门拉关系!

  8.取消患者住院固定每天100元的医事服务费。在缴费清单中,明确列出具体医事服务计费项目,按项目计费。

  9.取消‘医保’支付中的一些不合理限制,如用药品种限制,住院期限限制、患者身份限制等,保障全体公民同等享受同等医疗服务。

  10. 本着“救死扶伤”原则,制定患者抢救、急救法规。抢时间,先救人,后计费(当年‘非典’管控模式)。如果发现医院、医生有“没交钱,不施救”的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相对应的国家管控措施,应在社会公益中,设置国家“人道主义基金”会,支持确实贫困的欠费患者。

  11.废除医院现行护工制度,不得使用农民工做病人护理工作。强化护士队伍的专业培训,明确护士的护理职责。如果危重病人需要特殊监护,应有专业监护人员,而且其费用应纳入医事服务费,纳入‘医保’范畴,不应全部由病人自费雇佣。

  12.国家应立法,禁止公立医院机构的任何商业运作行为,如果发现应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13.医药使用是医生的事,是医生用来治病救人的,不是用来赚钱的。所以,国家影视传媒等,应严禁医药商业广告。对于卫生保健的虚假广告要立法加强打击力度。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会议报告中,要求“全党同志一定要登高望远、居安思危,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国家对全体人民的社会医疗保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勇于改正错误,是中国共产人永不僵化、永不停滞,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为了民族复兴,深化医疗改革,创造一个具有特色的,为全体人民谋幸福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体系,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神圣职责。为此,提出以上若干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

  本建议由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老专家咨询团全体成员讨论,集体署名提出。作为建议者只是一般民众,文中如有不当措词,敬请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