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中国科学院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文件
老科协发﹝2017﹞ 第6号
关于发布“中国科学院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会,老专家技术中心,中科科技培训中心:
“中国科学院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网站管理办法”已经协会理事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网站 管理办法 通知
抄报:办公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局、科学传播局
中国科学院老科协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印发
中国科学院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网站管理办法
(2017年10月修订)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网站(以下简称“协会网站”)对推动本协会工作的作用,规范协会网站的管理,根据国家和中国科学院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网络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协会网站的宗旨是:成为宣传和展示协会工作窗口,指导协会工作和交流经验的平台,向公众进行科普教育和服务广大老科技工作者的载体。
第三条、协会网站的任务是:向协会会员和社会各界介绍协会,宣传协会及各分会的活动和工作成果、优秀会员的先进事迹,体现老科技工作者继续放光发热的阳光心态和进取精神,展示他们为祖国的科技事业和社会进步发挥的正能量;提供了解协会及各分会工作的相关信息,及时发布协会的各种通知、公告和工作简报,提供相关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工作资料,为各分会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学习的平台。
第四条、协会网站经中国科学院离退休干部局批准,由本协会建设、运行、管理和使用。作为中科院网站群的成员,协会网站接受院网站管理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中科院老科协负责协会网站的内容,保证网站内容符合国家的法律和中科院的有关规定,委托中科院网络信息中心对协会网站进行维护和技术服务。
第五条、协会网站管理的总负责人为协会执行理事长(秘书长),协会设一名网站主管领导,协助总负责人管理网站相关事宜。
第六条、协会网站的内容实行按板块管理。各板块的内容由协会领导分工负责;分管领导不能确定的问题,请示网站总负责人决定。
第七条、负责各板块内容管理的分管领导的职责是:组织上网材料,及时充实和更新板块内容;审查上网材料是否符合上网要求(见第九条);决定材料上网的位置(板块及其下目录)。
第八条、协会网站的具体事务由协会办公室归口管理,协会办公室设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协会网站主管,在网站总负责人和网站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工作。任务是:复审上网材料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文字正确,复核上网位置,对报送人及上网材料进行登记并将材料送网络维护人员上网。
第九条、协会网站的上网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内容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科院的有关规定;
2、符合上级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政策;
3、文字质量较高;
4、内容真实、有较好的社会影响,不刊登出处不明、观点有害、与主流舆论相背离的文稿、消息或影像图片;
5、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需要保密的信息;
6、不得损害中科院和协会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条、材料上网发布程序:协会各下属单位的上网材料统一报送协会办公室,分送负责各板块分管领导处理。负责该板块的分管领导审定后的材料,送协会办公室网站主管人员复审登记后上网。
第十一条、协会网站每年对内容进行一次总结和全面复核,及时补充和更新已过时的内容。
第十二条、协会网站的板块变动和改版问题,由理事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如需经费支持,应请示院离退休干部工作局。
第十三条、其它未竟事宜,由网站总负责人决定;必要时由理事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经理事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2017年10月18日通过)
附录:网站领导分工(2017年起执行)
总负责:何远光
网站主管领导:桂文庄
分管领导:
“科普园地”板块负责人:宋秋生,张志林,穆中红
其中穆中红负责“科普出版”、“科普作品”、“科普写作知识”等子板块
“学术沙龙”板块负责人:桂文庄
“建言献策”板块负责人:洪延超
“四技服务”板块负责人:李致洁、李乃煌
其他:何远光,(桂文庄协助)